小区名 |
面 积 245.72㎡、223.22㎡ |
户 型 |
房屋用途 商业 商铺 |
1、(产权房)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房屋有租赁,出租给案外人用于经营茶楼,租期至2028年7月14日,后承租人将31号1层部分转租给案外人用于经营印章店,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买受人需受原租赁合同约束。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一路31号1层、37号1层商业用房及附着装修,
起拍价:6496350元,保证金:129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数倍)。
此商业可以贷款,详情请联系:13688381706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丰富的信息,但由于信息全部由第三方提供,我们持续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信息的准确度,但我们无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房产交易滋事体大,本站信息不应作为您交易决策的依据,您决策前应与房地产开发商核实相关信息、核实周边配套,并亲自到房屋中核验信息,或以产权证明、政府类网站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本站不对您交易过程中对本网站信息产生的依赖承担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责任或任何责任。请您详细阅读如下声明:
1、(产权房)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2、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费、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房屋有租赁,出租给案外人用于经营茶楼,租期至2028年7月14日,后承租人将31号1层部分转租给案外人用于经营印章店,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买受人需受原租赁合同约束。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一路31号1层、37号1层商业用房及附着装修,
起拍价:6496350元,保证金:129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数倍)。